一、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师范学院2015年迎接新生项目。现我校面向社会招标寻求赞助合作单位。
招标编号:乐师院校采2015-017号
二、赞助单位权益
1、在迎新期间的车辆、标语和校园场地可以出现赞助单位的标识,迎新晚会前可以穿插3-5分钟赞助单位的节目,内容和小礼品由赞助单位提供。具体内容由师院审核通过后实施,但迎新晚会、新生开学典礼的背景不能出现赞助单位的标识和文字。
2、赞助单位可从9月1日-9月30日在校内指定地点(如篮球场、百果苑、珷珈山、学生公寓)进行公司形象及产品宣传。
三、项目具体方案:见附件
四、赞助单位的确定
各响应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书面的赞助方案,我校评审小组进行择优选择。赞助方案优者为我校本次项目中标单位,我校承诺该单位为我校本次项目活动中唯一赞助合作单位。
五、赞助方式
1、赞助现金:签定合同10日内,按中标价把现金转入学校财务帐户。
2、赞助项目:签定合同5日内,开始细化项目,并按我院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一切费用由赞助单位承担,并确保新生按时入学报到。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书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相应的有效印章;
3、投标人不得提出与迎新项目无关的附加条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日,上午 9: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乐山师范学院梅庄底楼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持以下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和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证件均持原件留加盖企业(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7月10日10 时 00 分,
地点为乐山师范学院梅庄二楼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5年 7月10日10 时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山师范学院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邮 编:614004
联 系 人:蓝军2276350
黄显刚2276286
乐山师范学院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