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2014法管学院模拟法庭环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乐山师范学院法管学院模拟法庭环境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师范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自主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乐山师范学院法管学院模拟法庭环境改造工程。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项目简介:
(一)具体内容请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工期及质量标准:工程工期3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及以上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资格证书、职称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2或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家数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4年11月18日至25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乐山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量清单为电子文档)(联系电话:0833-227635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本项目负责人携带“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中第(1)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8日14: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乐山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会议室(梅庄二楼)
十、本次招标公告在 乐山师范学院校园网主页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乐山师范学院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蓝老师
电 话:(0833) 2276350,2276260
乐山师范学院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