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邀请函
乐山师范学院(以下简称“我院”)设备采购项目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规定,拟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
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我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2013-2014年度),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我院设备采购项目提供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一、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乐山师范学院 邮编:614004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联系电话:(0833) 2276350,2276260 传真:(0833)2276260
负责单位:我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蓝老师、陈老师
二、招标项目
招标名称: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招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须在省财政厅备案,具备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的实际经验(具有为高校提供两个及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经验);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010年1月1日以来无被市级行政职能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执业人员无执业处罚纪录。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文件内容
1、公司概述及服务介绍;
2、公司从事招标代理的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概况;
3、代理服务方案:如工作开展计划、招标组织方式、评委组成等;
4、公司资质及证照:
①法人或法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印鉴的授权委托书(须原件且加盖鲜章);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⑤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代理服务收费报价;
6、2010年1月1日以来年代理采购业绩统计一览表;
7、书面承诺:不直接从事仪器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招标代理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8、其他服务承诺等;
9、投标文件一式贰份,一套正本,一套副本。
注: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招标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U盘)。
2、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3月5日至2013 年3月11日下午5:30时止。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12日2:30时。
4、开标日期:2013年3月12日15:00时。
5、报名地址、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开标地址:乐山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梅庄底楼)。
乐山师范学院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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