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老校区是从师专开始,通过征地和合并周边原有企事业单位,逐步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与此同时也接收并沿用了原有单位的供电设备与供电线路。经过多年来的反复整合和维修、改建,虽然有了一些改进,但受学校财力不足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原有供电系统存在较大问题。
所以,校园供电系统的更新与节能改造,是消除校园供电安全隐患的需要,是提高供电网络品质、优化设备运行化境、节能降耗的需要,是支撑学校事业发展与专业学科结构调整的需要,对于建设节约型校园,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学校申请,2010年10月中旬,中央财政划拨我校校园供电系统更新与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第一笔300万元下达到省财政,要求必须在2010年内通过专项财政资金允许的合法程序完成相关工作。
10月15日,国资处领导与后勤集团相关人员一同赴省财政厅,完成了工程立项手续,并向省政府采购中心递交了委托采购申请。10月20日,省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本次工程招标采购。10月21日,我校向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了委托函,正式进入招标采购程序。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此工程实际情况并经过乐山市财政局同意:该项目由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免费为我们作项目预算评审。
11月15日,我们将全套评审资料正式报送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进入评审阶段。12月6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正式出具工程预算评审报告,送审金额3875439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2926603元,审减金额948435元(评审文号:乐财评(2010)738号)。
正式协议书经国资处、审计处、财务处、后勤集团、校法律顾问和承包单位的反复讨论于12月27日正式定稿,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由任学锋副校长代表学校与承包单位——乐山市嘉州电器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订了承包协议,该工程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2011年1月6日,工程正式开工,至8月底,南校区内全部高、低压线路和配套低压设施完成安装并通过了乐山电力局城区供电局组织的现场验收和投运手续,该片区电网正式完成改造,投入试运行。
2011年11月初,在新电网平稳试运行满3个月后,由任学锋副校长主持,纪监审处、国资处、后勤集团负责人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参加,并邀请相关专家共同参与,会同建设方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对整个供电系统的改造工程进行了现场竣工验收。大家一致认为:工程内容已全部完成,系统运行稳定,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12月15日,按照学校领导的要求,该项目工程决算资料、决算评审申请再次正式提交到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决算评审。12月25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领导和专家来校对工程进行现场复核;2012年1月5日,工程决算评审报告通过并送达我校,送审金额3024641.00元(含增、减工程量部分),审定金额2961057.00元,审减金额63584.00元(评审文号:乐财评(2012)4号)。
2012年1月15日,经罗大玉校长批准,我校根据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决算评审报告的结论完成了相关工作,至此,我校校园供电系统更新与节能改造项目的全部工作正式完成。
后勤集团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