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乐山师范学院(以下简称“我院”) 单位地址:乐山市滨河路778号
邮编:614004 联系电话:(0833) 2276350
传真:(0833)2276260 负责单位:乐山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二、招标内容
仪器名称 |
基本参数 |
数量 |
单价 |
手持式DV |
索尼CX580E: 总像素543 动态<16:9>502万 静态2040像素、1080P 1920X1080 延伸光学变焦20倍 数码变焦160倍 光圈范围F1.8-F3.4 |
10 |
|
DV闪存卡 |
32GB SDHC卡 Class10 SF-32UX |
10 |
|
数码相机 |
尼康 P510:长焦防抖 1605万像素、等效35mm焦距:24-1000mm、光学变焦42倍 |
10 |
|
SDXC卡 |
金士顿:存取速度:60Mbps 64GB 内部存储格式为exFAT |
2 |
|
三、投标人应具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四川省内有售后服务网点,并能提供良好的本地技术服务支持能力。
四、 招标项目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等符合或优于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包括产品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并负责安装到位,调试并通过合格验收。
3.投标人应保证对其供应的产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在投标材料中详细阐述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内容、方式和承诺。
4.设备质保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二年。
五、付款方式
货到我院指定地点并经我院接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经我院确认中标人已如约履行质量保证和其他售后服务义务后二十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在产品质保期内,中标人未按我院要求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除应继续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外,还应按质量保证金10%每次的标准向我院支付违约金,我院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或其他应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中扣除。
我院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形式的预付款。
六、 招标程序
1、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购买时带单位介绍信)。
2、谈判文件售价:100/每份,售后不退。
3、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2年7月6日至2012年7月9日下午5:30时止。
发售地点:乐山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梅庄底楼)。
4、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2年7月13日8:50。
5、谈判日期:2012年7月13日9:00。
谈判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乐山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梅庄二楼)。
七、评审程序
1. 开标时,每个投标人均有5-10分钟时间对投标人情况、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背景资料作现场简介,并回答专家的提问。
2.专家组进行集中评议,就各投标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后,就投标商生产或代理的品牌、技术水平、价格、业绩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定。然后由专家组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多的为中标候选者。然后由招标工作小组报我院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中标人,由我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通知中标人。
八、注意事项
1. 投标人不得与我院相关工作人员有任何私下来往,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不得私下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协议,一经发现,将取消双方的投标资格。
乐山师范学院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