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海棠校区校园无线网络运营保障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https://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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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乐山师范学院海棠校区校园无线网络运营保障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乐山师范学院海棠校区校园无线网络运营保障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各相关投标人: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对乐山师范学院海棠校区校园无线网络运营保障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773-2541GNSCFWCS3221)的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1、采购文件评分标准的“系统演示”中删除“搭建真实的局域网环境”,详见更正后文件。
2、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的“资质及安全要求信誉”中“1、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 人)”的相关内容“更正为:“1、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 人)(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计算机或软件工程或信息与通信工程或电子信息等相关方向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高级技术职称得 1.5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5分,本项最高得 1.5分。”详见更正后文件。
3、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价格”的更正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详见更正后文件。
4、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技术配置”的更正为: 1.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未标注“★、▲、●”为一般技术服务条款,其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一般技术服务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服务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服务条款的总数量(10条))×27分。 2.▲重要技术参数条款,其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重要技术服务条款的数量÷重要技术服务条款的总数量(7条))×38分 注:如果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技术服务条款对证明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服务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详见更正后文件。
5、采购文件的模板内容及第五章的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内容修改详见更正后文件。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12月0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同时通过四川招投标网,发布更正公告。
请依照更正后要求做好投标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分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