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我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制度征求意见会在弘毅楼207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分管招标采购工作的副校长张元勤主持。招标中心、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学校办公室、审计处、基本建设处、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结合2016年省委巡视组对我校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的巡视整改意见,去年12月已经进行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制定,并广泛征求意见,在吸收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修改。为加强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乐山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乐山师范学院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实施办法》《乐山师范学院零星采购实施细则》三个工作制度建设再次征求意见。
招标中心主任刘超进行再次征求意见说明,并逐条对以上三个工作制度修改部分进行详细解读。随后参会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发表意见和建议。
张元勤听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后,对采购与招标相关制度的文本提出综合建议。希望招标中心结合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再仔细斟酌,进行修改、征求意见,力争早日成文,进一步规范我校招标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