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零星采购实施办法》乐师院[2017]3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教职工报账,经财务处与招标中心沟通协调,结合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外的预算金额50000元以下的物资及服务采购申请及报账程序按本通知所列附件执行。
申请单位(申请人)在学校OA系统模板中填写《乐山师范学院零星采购申请表》(也可交纸质表至招标中心),经费来源栏的经费项目名称和经费项目编号应严格按财务规定填写;经费主管部门栏是指在财务处报账时需要双签的主管部门签字;拟购物资情况栏内一定详细填写需拟购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及参数等(服务类的填写采购品目,在规格型号及参数栏填写服务要求)。预算金额10000元以上的以附件形式提供使用单位党政决策纪要。
零星采购申请表填表及OA流程说明见附件四,填表之前请认真阅读。
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产管理员在物资验收10日内按资产管理规定,根据发票上物资内容相应填写《固定资产入账单》《低值资产入账单》《低值资产出库单》《收料单》《领料单》等单据,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相关人员在资产入账单和发票上签字后,申请单位人员应当于当月25日前持以上资产入账单和发票到招标中心办理采购手续后交财务处资产管理人员入账并办理资金支付。
特此通知!
附件一:预算金额单台件2000元以下、批量5000元以下零星采购项目流程图
附件二:预算金额单台件2000元及以上、批量5000元及以上50000元(不含50000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流程图(不含教学、科研、实验室专用材料和专用设备)
附件三:教学、科研、实验室专用材料和专用设备采购流程图
附件四:零星采购申请表填表及OA流程说明
附件1—4:/admin/kindeditor-4.1.7/attached/file/20170502/2017050210530782782.doc(也可在招标中心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招标中心 财务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