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
2.监督开评标现场秩序,开评标程序及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宣读开标纪律,制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开标现场。
3.核实评审专家身份,监督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进行统一存放保管。
4.检查评审现场监控设备(音视频)是否开启。
5.监督评审委员会成员是否依法独立评审。
6.制止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发表影响评审委员会成员依法独立评审的意见和言论。
7.制止他人非法干预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的行为。
8.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能现场处理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9.制止评审委员会成员无故离开评审现场。
10.对于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项目,在报价结束前,原则上禁止投标供应商离开监控区域。
11.复核专家评审报告及相关表格并签字确认。
12.监督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
(2)发表影响评审委员会成员依法独立评审的意见和言论。
(3)对评审现场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予制止或者报告。
(4)透露参与项目的采购人代表姓名、评审专家信息。
(5)记录、复制评审资料,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及结果。
(6)其他不应当实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