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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2012年图书馆书架等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2012年05月18日 00:00 admin 点击:[]

  
2012年图书馆书架等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一、   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乐山师范学院(以下简称“我院”) 单位地址:乐山市滨河路778号
    邮编:614004                 联系电话:(0833) 2276350
    传真:(0833)2276260      负责单位:乐山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二、   招标项目
1、招标名称:乐山师范学院图书馆书架等物资设备采购。
2、图书馆书架及配套器材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书架
184单个
33架
与图书馆现有设备一致。
2
书立
 
4200个
3
书车
 
16部
4
平板车
 
2个
5
古籍藏书专用书柜
 
1
图书馆有特殊要求
 
小计
 
 
 
 
三、投标人应具有条件
     ⑴ 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 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⑶ 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鲜章);
     ⑷ 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
     ⑸ 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⑹在四川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联系人、地址及联系电话,并能提供良好的本地技术服务支持能力。
     开标时,各投标人要将以上资历内容原件带到会场备查。
四、 标项目基本要求
     1 . 投标人或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我院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追究投标人或中标人包括损害赔偿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2. 本次设备清单中采购的书架、书立、书车等设备应与我院图书馆现在使用的以上设备在颜色、尺寸、结构、材质、形状相同;书车无噪音;古籍藏书专用书柜在材质、大小、规格、形式、外观等也另有要求。请投标人投标前与我院图书馆办公室联系,电话2271233。
      3.投标人或中标人应保证对其供应的产品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书一式3份(一本正本,二本副本),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加盖与投标单位一致的有效印章,否则视为废标。
      5. 投标人或中标人所报价格含设备、运输及安装等各项费用,并负责将各设备搬运、安装到位。中标人中标后应制作一个样本交图书馆确认后才能生产制造交货。
      6质保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二年。
      7.供货时间:签订合同30日内。
五、  付款方式
     在设备运至我院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我院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75%;设备正常使用一个月,经我院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20%;剩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售后服务保证金在产品质保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在产品质保期内,中标人未按我院要求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除应继续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外,还应按质量保证金10%每次的标准向我院支付违约金,我院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我院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形式的预付款。
六、  招标程序
      1、报名及投标时间:2012年 5月18日-23日17:30,
地点:乐山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办公室(校内梅庄底楼)。纪监审处负责资格审查。
      2、开标时间:2012年5月29日14:30,
投标地点: 乐山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评标室(梅庄二楼)。
      3、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开评标,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审查。
     2)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交投标书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我院要求的行为则视为违规。
     3) 开标时,每个投标人均有5-10分钟时间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背景资料作现场简介,并回答专家的提问。
     4)专家组进行集中评议,就各厂、商家生产或代理的品牌、材质、性能、工艺、技术水平、价格、业绩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定。然后由专家组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多的为中标候选者。然后由招标工作小组报我院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中标人,由我院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通知中标人。
七、注意事项:
      1. 投标人不得与我院相关工作人员有任何私下来往,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不得私下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协议,一经发现,将取消双方的投标资格。
 
乐山师范学院  
20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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