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市、省际包车客运)。【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将《投标(响应)函》编制于“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并完成承诺)。(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计划备案编号:51000025210200058267;
2、本项目预算金额:150万元;
3、本项目最高限价:150万元;
4、品目编码及名称:C15030300出租车客运服务;
5、因系统固化,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为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监督管理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师范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联系方式:0833-2277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S1区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028-8525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德林、刘燕、胡皓、高阳、姚玲
电话:028-8525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