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四川省采购与招标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牵头负责建立学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机制,并督促指导执行;研究起草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采购工作流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宣传和督促执行;参加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等组织的学习培训、业务研讨、咨询论证。
3.牵头组织开展学校采购活动,负责推动二级单位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主要包括:汇总审核学校采购预算;组织审查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学校采购项目执行进度;负责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委托、协调、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采购活动中涉及的采购意向、单一来源采购论证、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告、履约验收和促进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情况等信息的公开;组织委派现场监督人员;指导二级单位委派采购人代表和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组织确认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指导二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组织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采购涉及的报批工作;组织处理应由采购人答复的询问、质疑和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工作。
4.牵头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处置好采购活动中的偶发事件。
5.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的账号密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等的办理、保管和使用管理,负责系统操作,完成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
6.负责学校采购项目等相关档案(含电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学校档案馆归档。
7.负责对接四川省教育厅归口管理部门或者四川省财政厅采购处,办理日常资料报送、业务咨询、审核、审批等业务。
8.完成学校领导和采购与招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