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51000025210200058285
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6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660,000.00,分项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3、采购品目为:A05020112餐具
二、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师范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联系方式:0833-2276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20楼
联系方式:028-8446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28-84469198-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