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与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进行电子签章。。
1、计划备案编号:51000025210200058271;
2、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师范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833-2276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幢4楼
联系方式:李强、谭周菊028-65731881,028-86661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谭周菊
电话:028-65731881,028-8666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