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51000025210200059347
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00,000.00,分项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3、采购品目为:A02102100教学仪器
二、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